隨著經濟的發展,勞動力市場也越來越活躍,失業和跳槽現象也越來越平常。但是,人們都知道社保的重要性,并不想中斷社保,因此很多失業人員出現了找代理公司繳納社保的現象。這種行為劃算嗎?
首先,代繳社保不是合法的行為。
可能很多人覺得理所當然,自己把社保費交給企業,企業以本企業職工的名義給職工繳納社保。這不是收支平衡很正常的事嗎?
《社會保險法》規定,職工應當參加社會保險,由用人單位和個人共同繳納社會保險費。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和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承擔社會保險費。
職工繳納社保的繳費基數,應當是按照上年度平均工資來計算。如果用人單位不給職工發放工資,又怎么能確定繳費基數呢?靈活就業人員是可以自由選擇繳費基數的,從60%的視頻繳費基數到300%任意選擇。
另外,勞動關系構成社會保險關系的基礎。社會保險中的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失業,實際上后面三種保險都跟失業職工無關,自由繳納會產生騙保的可能。
工傷保險,沒有工作就不涉及到工傷,如果強行假造工傷證據,騙取工傷待遇的話,這就是標準的騙保行為了。
生育保險,本質上是針對沒有女職工休產假期間的生育報銷和發放生育津貼彌補工資收入的不足。但實際上失業人員,理論上是沒有工資的,也沒有必要繳納生育保險。
生育保險,繳費比例非常低,通常只有繳費基數的1%~2%,按照3000元基數計算,一年也就是360元到720元。一般只要連續繳費一年就可以享受生育報銷和生育津貼待遇。只要規劃的好,繳納一兩年生育保險,享受的生育津貼和生育報銷待遇至少一兩萬。這些錢都是其他參加生育保險的職工繳納的,包括男職工。
失業待遇,享受的條件是非本人意愿失業、有求職意愿、失業保險繳費滿一年以上。失業職工本身就失業狀態,如果個人和企業達成協議,領取失業金是非常簡單的事情。這種情況就是明明白白的騙保。
廣東省《社會保險基金監督條例》中就明確,通過虛構勞動關系偽造證明材料等方式獲取社會保險參保和繳費資格的,就屬于違法行為。
失業人員參加靈活就業保險最劃算
其實失業人員原則上不應該參加社會保險,因為失業人員沒有收入。不過,國家允許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畢竟很多自己靈活就業的人員也認為自己是失業人員。
靈活就業人員一般收入水平較低,而且收入不穩定,因此國家會對他們參保進行特別照顧。比如養老保險繳費比例一般采取20%的比例執行,比企業參保個人8%,單位16%要低4個百分點。像煙臺等一些地區甚至開發了沒有醫保個人賬戶的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
不用擔心養老金的待遇會降低。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待遇跟繳費年限、繳費基數等因素有關,跟繳費比例沒有關系。
所以,還是建議按照規定參加靈活就業人員社保的好。如果為了養老、醫療之外的其他保險待遇,可以以注冊公司的方式自己雇用自己,那也算合法的手段了。
己算算都很劃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