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的意思是因懷孕生育致社保中斷一年了,暫時也不會去上班,要等到孩子上小學時再去上班。這中間還有五年,是自己繳納社保還是暫時放棄,等到45歲重新上班時再繳比較好。
首先,可以確認的是,網友已經繳納了20年社保了,退休時是肯定可以領取養老金的了。目前中斷,也不會影響退休時養老金的領取資格。
其次,政策鼓勵多繳多得,長繳多得,也就是說,假設現在不再繳費,不影響領取資格,但影響將來領取水平,畢竟繳得越長,個人賬戶里的錢越多。所以,這幾年做家庭主婦期間,建議繼續再繳。
第三,不上班期間,如果經濟條件允許,可以參加靈活就業人員社保;經濟壓力較大,可以參加城鄉居民社保。畢竟,這里面還涉及到醫保,中斷期間,醫保是不能報銷的。此外,因為社保的繳費狀態還牽扯到買房、孩子上學等問題,穩妥起見,繼續繳比較好。不過,這兩種社保都是要在戶籍地參保的。
第四,如果45歲重新上班,可以繼續由單位繳費。也就是到時再改回職工社保方式就好了。
所以,個人建議,持續繳納社保比較好,一方面因為社保斷繳對個人和家庭各方面影響比較大,另一方面,社保的強制儲蓄性質,也能為晚年多積攢一些養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