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金補發,從字面意義上講,就是原先的養老金沒有足額發放,現在將養老金的差額發放進去。
養老金的補發情況有很多種,可以給大家介紹一下:
第一種,計算退休待遇使用的社會平均工資調整。像北京、青島等全國很多地區,都是從當年的1月1日使用退休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但是這個退休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一般都是次年的五六月份才發布。因此,就會出現1到5月份退休,暫時先按照上上年度的社會平均工資使用,計算臨時性養老金。等待新年度的社會平均工資發布后,再對之前幾個月份少發的養老金進行補差。
解決這一方式的方案有兩種,第一種是像黑龍江一樣根據統計部門提供的數據,在上一年度就預估一個下年度的社保繳費基數或者社會平均工資。第二種是像江蘇跟廣東一樣,從7月1日開始使用新年度的社會平均工資,到次年的6月30日止。
第二種,是每年的養老金調整。
國家每年會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平均工資情況和物價變動情況調整養老金的??墒菄易罱鼛啄暾{整養老金,一般是在三四月份發布養老金調整的通知。相應的調整方案報人社部、財政部批準后實施,真正等待公布養老金調整實施方案,需要等到七八月份,一般在七八月份,相應的養老金差額才會補發到手。
第三種,機關事業單位中人養老金。
機關事業單位中人的養老金,前前后后補發了好幾次了。由于一開始相應的公式因素并不完善,尤其是退休待遇老辦法,需要知道工資增長率才能夠計算。2016年的工資增長率是2017年6月份才發布的,再加上相應的個人賬戶記賬利率,也是同時發布。這樣才能夠計算老辦法退休待遇。由于各地逐步落實,也需要時間,有些人2018年才收到理順后的養老金補發。
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也是需要按照社會平均工資計算新辦法待遇的。因此,上半年退休也會產生養老金重新補發的情況。
我們的2018年老辦法退休工資增長率是3%,是10月份左右才公布的,這樣在10月份左右又會出現一次養老金重新計發調整。
一些地方職業年金還沒有理順,理順的時候對職業年金進行補發。
另外,還有幾類特殊情況。比如系統錯誤,導致養老金沒有發放成功;退休的時候少算了工齡,導致核實檔案后重新補交社保,重新計算退休待遇。
其實,養老金補發就是之前欠的養老金補發,說起來很簡單,但是計算起來很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