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了,但是多的也比較有限。
回顧一下提問者的問題,你從社保局打了幾位退休中人養老待遇計發表,其中一位的情況發到了網上,看了好久沒看明白,想了解一下是怎么回事。
中人的退休待遇問題確實比較復雜,根據你提供的資料我們來簡單分析一下,大家可以共同探討。
首先從表中老辦法看,是按照2014年基本工資的比例發放的,老辦法計發標準為3781.34元。
再看一下新辦法,是按照現在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加、過度養老金以及職業年金計算的,新辦法計發標準為4491.42元。
新老辦法相差710.08元,這樣看起來確實比較大,但是考慮到老辦法是按2014年9月基本工資為基數,因此存在差距是正常現象。
他的增發比例為0.2,也就是按20%的比例發放新老辦法差額,710.08×20%=142.02元。說明該同志可能是在2016年退休。這個數據在加上養老辦法核發的養老金3781.34元,就是月待遇計發標準3923.36元。
他的月待遇計發標準為3923.36元,月應發基本養老金為3826.66點,兩者相差96.7元,大約為基本養老金的2.5%,這應該是臨時調增的養老金,雖然在月度應發標準內,但是不計入基本養老金。
問題描述中還提到,這位退休同志實際養老金是每月4180.51元,這比3923.36元多了257.15元,比基本養老金3826.66元多了353.85元,這應該也是退休后調整的養老金,可能是兩年或者三年的調增額度。
總之,機關事業單位中人養老金計算比較復雜,按規定應該從2014年起每年調增差額的10%,但是由于最終養老金核算尚未確定,很多地方仍然按照剛退休時的調增比例發放,目前大部分地方都是采取預發的方式,再加上國家每年增長退休金,這讓已退休的中人更加算不清楚自己到底該發多少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