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失業金領取條件及標準是什么
根據法規,失業人員只有同時具備一些條件的才可以領取失金。
失業金領取條件首先是失業人員在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情況,而且失業并不是因為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其次是失業人員已經進行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還沒有就業。
最后是失業人員需要提交申請失業金的全部材料,而且通過了有關部門的審核后才可以領取失業金。
由此可見,失業金的領取是有一定的條件,如果條件不滿足是不能領取的。
二、申領失業金一個月多少錢
失業金的領取是有一定的標準,一個月多少錢是根據實際情況決定的。
失業金領取的標準在各個地區的法規是不一樣的,一個月多少錢需要以實際情況為準,一般一個月領取的失業金是當地最低工資的70%~90%,比如,如果失業保險繳納滿一年但不足10年的失業人員,通常一月可以領取的失業金是最低工資的70%,如果是交滿10年以上的失業人員,一月可以領取的失業金是最低工資的80%。
三、失業金可以領取多少月
失業金最低可以領取12個月,最長可以領取24個月。
如果失業人員在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而不滿五年的失業保險,那么可以領取失業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
如果失業人員在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五年而不滿十年的失業保險,那么可以領取領取失業金的期限最長是18個月。
如果失業人員在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失業保險,那么可以領取24個月的失業金。
如果失業人員是重新就業后又失業的情況,失業保險的繳費時間需要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不超過2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