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費用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我國法規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1.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2.住院伙食補助費;
3.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4.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6.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7.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8.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9.勞動能力鑒定費。
二、什么情況可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職工因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患職業病,且經工傷認定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其中,經勞動能力鑒定喪失勞動能力的,享受傷殘待遇。
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應當簡捷、方便。
三、工傷職工工傷復發,也能享受上述待遇嗎?
工傷職工工傷復發,確認需要治療的,享受《工傷保險》法規的工傷醫療待遇、輔助器具配置和停工留薪期待遇。
其中,前兩項待遇中符合相關法規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