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17廈門失業補助金領取條件及標準2022年
1、廈門戶籍人員失業補助金
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本市戶籍參保失業人員,按月發放6個月的失業補助金。
與城鎮職工同等參保繳費的外來管理技術人員,按法規參照本市戶籍人員發放失業補助金。
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給予每月500元失業補助金。
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本市戶籍參保失業人員,參保繳費6個月(含)以上的給予每月1000元失業補助金;參保繳費不足6個月的給予每月500元失業補助金。
2、普通外來務工人員臨時生活補助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對2019年1月1日之后參保不滿1年的失業普通外來務工人員,按每月1005元發放不超過2個月的臨時生活補助。
本市戶口失業人員失業金
本市城鎮戶口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如下:
1.失業保險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為本市當年最低工資標準的85%;
2.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9年的,為本市當年最低工資標準的90%;
3.累計繳費時間9年以上的,為本市當年最低工資標準的95%。
目前廈門的最低工資標準是2030元,按此計算,我市今年失業保險金的標準分為三檔:
1.累計繳費年限滿一年不足五年的,發放金額為2030*85%=1725.5元/月;
2.累計繳費年限滿五年不足九年的,發放金額為2030*90%=1827元/月
3.累計繳費九年以上的,發放金額為2030*95%=1928.5元/月
領取時間(本市戶口)
本市戶口失業人員(含按本市繳交的港澳臺居民)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根據其失業前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的時間(扣除已領取失業保險金的繳納失業保險費時間)計算。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每滿六個月,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為一個月;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
失業人員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保留。重新就業后又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并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二十四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