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公積金租房提取材料
1、臨柜申請(選擇提取金額或金額計算方式,需到臨柜申請)
①申請人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②申請人本人名下的提取轉賬賬戶原件(符合代辦要求的無需提供)。
③資料審核無誤,當場辦結。
2、批量代辦
①申請人授權委托單位代辦;
②單位填寫《批量代辦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書》并蓋章;
③制作《批量提取電子清冊(租房)》并加密;
④受委托銀行辦理;
⑤將于3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并將審批結果以短信形式告知申請人。
溫馨提示:線上自助提取申請不需要提交實體材料!
拓展:粵省事小程序辦理公積金租房提取
①開通自助服務;
②提取申請。
③將于T+3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并將審批結果以短信形式告知申請人。
租房提取辦理條件:
職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應在本市無自有產權住房且提取申請人已連續繳存滿3個月,可選擇其中一種方式申請提取:
(一)月繳存額高于相關法規標準,可申請提取繳存當月相關法規比例及額度上限的住房公積金。
(二)月繳存額低于相關法規標準,可申請月繳存額全額提取。
(三)租住我國相關住房,可按實際支付相關住房的租金申請提取。
相關法規標準指350元、相關法規比例指70%、額度上限指1800元。
符合本情形申請提取的,可申請提取申請之日前12個月的相關法規標準的住房公積金,因賬戶合并、轉移、補繳、結息等產生的金額不計入可提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