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川工傷職工如何申請配置輔助器具費?
答: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鑒委會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在輔助器具協議配置機構配置,所需費用按照我國相關法規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
《工傷保險》相關法規:職工發生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相關法規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給社會保險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委會提出申請,并提供工傷認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勞動能力鑒定
勞動能力鑒定,有廣義和狹義之分。
廣義的勞動能力鑒定是指任何自然人無論何種原因導致勞動功能發生障礙,由勞動能力鑒委會根據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親屬的申請,組織勞動能力鑒定醫學,根據我國制定的評殘標準,確定其勞動能力喪失程度的一種綜合評定制。
狹義的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工傷保險制相關法規的勞動能力鑒定,也就是勞動能力鑒委會根據國標《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以下簡稱《標準》)對工傷職工的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一種綜合評定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