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新生兒自出生6個月之內繳費到賬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待遇。
青島新生兒醫保待遇等待期
新生兒自出生6個月之內繳費到賬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待遇;
新生兒出生超過6個月到12月之間繳納居民醫保費的,自參保繳費的次月起享受醫保待遇,之前發生的醫療費,不納入醫保報銷范圍;
新生兒出生12個月后繳納居民醫保費的,依照普通居民補交,設置3個月待遇等待期。
溫馨提示:青島市衛健委會開發了“出生一件事”聯辦系統,將新生嬰兒社保、醫保、落戶等事項整合成“一件事”套餐線上聯辦,真正實現讓數據“多跑路”,群眾“少跑腿”。系統試運行期間,已有多個家庭辦理成功!
>>>拓展:已經在別的地方參保需要在青島市重新參保怎么辦理?
已在另一地區參保,需要在青島市重新參保的,必須先將原戶籍地(或參保地)的參保關系“暫停”。
社會醫療保險不允許重復參保或多地同時參保,因此:
①已經參加一個地區社會醫療保險的參保人不能再在另一地區參加職工或居民醫療保險。已在另一地區參保,需要在青島市重新參保的,必須先將原戶籍地(或參保地)的參保關系“暫停”,其中居民醫保“停保”手續可以通過原參保地“微信小程序”自助辦理,職工醫保“停保”需原參保單位幫助辦理。
②青島市外出到其他地市上大學并參加所在地社會醫療保險的學生,需先將本地醫保“暫停”。掌辦流程為:關注“青島醫保”微信公眾號--掌辦中心-掌上辦*我的醫保--居民醫保--城鄉居民暫停參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