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地同時交社保可以嗎?是否同時享受待遇?該如何處理?社保網帶你來了解社保知識。
一、兩地同時交社保該如何處理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保部的資料法定,參保人在兩地以上同時存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或重復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應按照“先轉后清”的原則,由轉入地經辦機構負責按法定清理。
參保人流動就業,同時在兩地以上存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在辦理轉移接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時,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本人協商確定保留其中一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個人賬戶,同期其他關系予以清理,個人賬戶儲存額退還本人,相應的個人繳費年限不重復計算。
三、兩地同時交社保是否同時享受待遇?
法律并無法定兩地同時交社保屬于違法行為。但各地的社保法規是不一樣的,一般都不允許社保兩地繳納,這屬于“社保重復”,就算交了也只能享受一個社保。
二、社保的含義和特征
(一)社保含義
社會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社會保險計劃由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制,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二)特征
1、參保性:指保護勞動者的基本生活。
2、普遍性:社會保險覆蓋所有社會勞動者。
3、互助性:利用參加的保險者的合力,幫助某個遇到風險的人,互相互濟,滿足急需。
4、強制性:由國立法限定,強制用人單位和職工參加。
5、福利性:社會保險是一種行為,不以盈利為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