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商轉公住房需要拿到不動產權證書嗎?才能提出轉貸申請?隨社保網小編來看看。
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在揚州區域內購買首套或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商貸尚未結清,符合公積金貸款等條件的可申請商轉公。
揚州商轉公住房需要取得不動產權證書嗎
這是需要。
如未取得不動產權證書的,可在取得不動產權證書后,再向市公積金中心提出轉貸申請。
商轉公貸款是指揚州市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在本市區域內購買首套或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辦理純商業性住房貸款且尚未結清、符合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所購住房已取得不動產權證書、已征得原商業貸款銀行的同意等前提下,將其商業貸款轉為公積金貸款。
為平穩、有序的開展商轉公貸款業務,對商轉公申請進行錯峰受理:自2023年3月1日起,開始受理首次使用公積金貸款的申請人家庭的申請。自2023年4月1日起,全面受理申請;市公積金中心將根據受理量情況,或適當提前受理日期,到時會公布通告。
借款人在向市公積金中心提交商轉公貸款申請前,原商業貸款已結清的,商轉公貸款申請不予受理。
商轉公貸款辦理方式有“帶押轉貸”、“以貸還貸”兩種方式。
(1)如果申請人公積金可貸額度與商貸剩余金額基本匹配,或者有條件自籌資金結清差額剩余商貸本息,可選擇“帶押轉貸”方式。在辦理順位抵押后,市公積金中心發放公積金貸款;同時,申請人以自籌資金將差額部分提前結清,并辦理原抵押登記注銷手續。
(2)如果申請人商貸剩余金額較高,商轉公貸款不能完善覆蓋原商貸剩余本息,也暫無能力結清差額剩余商貸本息,可選擇“以貸還貸”。在辦理市公積金中心認可的擔保手續后(如提供自然人擔保、以本人或配偶名下其他房產作為抵押),市公積金中心發放公積金貸款沖還商業貸款剩余本息。剩余商業貸款可繼續保留,不必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