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婚晚育生育津貼還有嗎?晚婚晚育是多少歲的?隨社保網小編來看看。
現在晚婚晚育生育津貼沒有了,取消了。
所謂的晚婚是指在法定婚齡的基礎上,適當地推遲實際的結婚年齡。我國現行的這個計劃生育法規法定,遲于法定婚齡三年,以及以上結婚的,即女方超過23周歲,男方超過25周歲結婚的即為晚婚。但這個前提必須是男女雙方都必須要是初婚。根據我國的這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25條的法定,公民晚婚晚育可以適當的延長婚假、生育假的這個獎勵,還有其他的一個福利待遇。
那么根據我國這個全國人代會常務會第18次會審議的這個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這個修正案中,刪除了對晚婚晚育夫妻獨生子女父母進行獎勵的法定。那么也就是說,從2016年1月1日起,晚婚晚育的夫妻將不再有晚婚假、晚育假,法律修改后自愿只生一個孩子的這個父母,也不再單獨享有獨生子女父母的一個相關的獎勵。
那么所謂的晚育就是指已婚24周歲,或者說是晚婚后懷孕,生育第一個孩子就為晚育,那么這個是有利于控制人口的出生和人口一個增長的這個速度。那么晚育會使生育年齡的推遲,拉長兩代人的一個間隔,使人口的增長速度減慢。當然從我國目前的一個生育現狀來講,國也已不再提倡一個晚育,那么晚育按照我國法律的法定會有30天的一個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