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貼低于平時工資公司是否補發?職工產假工資怎么發放的?隨社保網小編來看看。
領取生育津貼期間,單位不需要發職工的工資。生育津貼是按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的,相對于產假期間的工資。只有單位沒有為職工參保的,才要向職工發放產假工資。
生育津貼發放標準是當月本單位人均繳費工資除以30天乘以假期天數。生育津貼一般自女職工生育之日起2個月發放。生育津貼的發放流程是自生育之日起90天內由單位提交資料,審核通過社保局進行建檔,再打款給公司,最后由用人單位發放。
法律依據: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法定》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應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可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第八條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法定的項目和標準,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