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保險現在最低繳費年限要求是滿足15年,那么,當自己繳費時間滿足這個最低要求后,直接斷繳,讓公司把這部分費用轉為工資補發給自己,劃算嗎?我認為很多人沒有弄清楚以下3個重點:
第一,養老金是多繳多得和長繳多得
養老保險最低繳費15年,只能保底你拿得到養老金,但要想退休后收入水平不會低于目前的工資太多,以及生活水平更好,就要滿足提高繳費標準,延長繳費年限的條件。
高收入人群還是少數,對于我們普通收入的工薪族,只能從延長繳費年限來增加自己的最終核算養老金的優勢。
繳費年限越長,給養老金個人賬戶存的錢越多,按照計發月數計算后,在余額一定的條件下,每月養老金越多,且和銀行賬戶一樣,存款越多,利息越多。
基礎賬戶部分,計算是根據計發基數、本人繳費指數和繳費年限計算的,繳費時間越長,這一數字越高,計算后,最終得出的養老金水平也越高。
第二,養老金的是終身發放并連續上調的
繳納社保費后,等參保人退休后,養老金發放是看本人的在世情況,只要退休人員還活著,養老金就能按月到賬,越長壽的老人領取時間越長。
我們繳納的社保費是有限的,按照計發月數,最長女職工195個月就應該發放完個人賬戶的余額了,但我們看目前在世的高齡老人,仍然每月能收到養老金,和自己之前的養老金標準相比沒有降低,只有提高,因為每年基本養老金會上調,今年31省已經成功完成這項工作。
也就是說,你通過延長繳費年限,退休后提高的養老金水平,在繳費成本領取完后,一樣能拿到這一水平的養老金,并且可以繼續上漲。
第三,提前預防繳費年限最低標準改變
近年來,隨著退休人數增加,老齡化率提高,勞動力下降的壓力,我國養老金發放壓力加大,即使今年全國已經放開,養老金上漲幅度也沒有恢復至之前的5%,反而繼續下降至3.8%,達到19連漲最低水平。
養老金發放壓力越來越高,按照人社部十四五規劃提及推遲退休的這一信號,可能在5年規劃最后2025年公布,如果真的落地實施,那么從規劃要求看還會配套探索延長養老保險繳費最低年限,如果現在繳費至15年斷繳,之后推遲退休實施,部分人在退休前,繳費最低年限可能無法達到,就面臨無法正常辦理退休手續并領取養老金。
現在繳費年限越長,以后即使實施推遲退休,或者延長最低繳費時間,你的繳費時間比15年長更多,就不需要擔心領不到養老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