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失業金可領幾個月?每月幾號發放的?隨社保網小編來看看。
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年不滿2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為2個月;
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個月,期限最長為24個月。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根據其失業前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的年限(扣除已領取失業保險金的繳納失業保險費年限)計算。
上海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
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失業人員,自2023年7月1日起,按下列標準計發失業保險金:
第1-12個月支付標準:2175元/月;
第13-24個月支付標準:1740元/月;
延長領取支付標準:1510元/月。
上海失業保險金發放時間
每月15號左右。
失業人員在辦理失業保險金申領手續后,自審核確認符合條件的次月起發放失業保險金,一般為每月15日發放到賬。
勞動年齡內(年滿16周歲(含)至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含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有勞動能力、有就業要求、處于無業狀態的城鄉勞動者,戶籍地、常住地、就業地或參保地在本市的,可在本市辦理失業登記。
符合條件的勞動者可通過線下或線上渠道辦理失業登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