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再次/二次工傷?再次工傷可以享受雙份傷殘津貼嗎?隨新社通小編來了解一下。
工傷
1. 什么是再次/二次工傷?
工傷職工再次發生工傷,它是指工傷職工遭受兩次或兩次以上的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前次工傷事故造成的病情經治療并經勞動能力鑒定確定傷殘等級后,再次遭受工傷事故或職業病,導致了工傷職工的新傷病情。
2. 再次工傷可以享受雙份傷殘津貼嗎?
工傷職工再次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穩定后,需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按照國標準《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評定傷殘等級,并按照新認定的傷殘等級享受相應的傷殘待遇。因此,工傷職工再次發生工傷后可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停工留薪期待遇、工傷康復、傷殘待遇等。
但根據關于執行工傷保險相關法規若干問題的第十條法定,職工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期間多次發生工傷的, 符合相關法規第三十六、 第三十七條法定領取相關待遇時, 按照其在同一用人單位發生工傷的最高傷殘級別,計發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和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職工在同一家單位發生了兩次工傷,按照其在同一用人單位發生工傷的最高傷殘級別,僅計發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和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3. 什么是工傷復發?
工傷復發是指職工因工傷事故或患職業病,經過醫療機構必要的診斷治療,包括采取病情檢查、確診、藥物治療、手術治療等醫療操作,確定工傷職工傷(病)情痊愈,終結醫療,終止停工留薪期,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定傷殘等級后或者正處于勞動能力鑒定過程中,工傷職工原有病情不同程度地重新復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