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失業金停止領取怎么辦理?停止領取失業金辦理方式匯總
領失業金期間重新找到工作的,應該盡快聯系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停止領取失業金,避免造成騙保的后果。
汕頭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失業保險失業可以領取嗎?具體如何辦理的?隨新社通小編來了解一下。
對于失業了怎么辦?汕頭失業登記辦理條件是什么?辦理需要提供哪些材料?辦理流程是怎樣的?
汕頭失業保險金應該如何辦理領取呢?領取失業金的標準是怎么樣的?需要什么材料的?具體怎么辦理的?隨新社通小編來了解一下。
停止領取失業金辦理方式
一、線上辦理:
進入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保廳網上服務平臺
點擊: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
進入平臺后需登陸個人信息,按流程指引操作即可。
登陸后在頁面找到【失業保險服務】并點擊。
點擊【失業待遇終止】然后按照流程指引操作即可。
二、現場辦理:
攜帶以下資料到領取失業保險金所屬的社保機構辦理:
1、填寫終止失業保險金申請表;
2、身份證原件。
不能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原因有很多種,大家可以參考廣東省失業保險相關法規中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并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的情形。
什么情況下不能領取失業保險金?
根據廣東省失業保險相關法規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并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一)重新就業的;
(二)應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按月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五)無正當理由,累計三次拒不接受當地有關部門指定部門或者機構介紹的適當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訓的。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被判刑收監執行或者被強制隔離戒毒的,中斷領取失業保險金,其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間中斷計算。中斷原因消除后,失業人員可以繼續申領失業保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