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可以凍結借款人的本行賬戶,即使借款人已經提供了抵押物。
抵押實際只是一種擔保方式,銀行想要的并不是這個抵押物,而是希望借款人還錢。因此,在銀行與借款人簽訂的《貸款合同》中,幾乎無一例外都約定了如下事項:“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期還款,銀行有權扣收借款人在本行任何賬戶中的存款……”,所以銀行按照貸款合同凍結借款人的賬戶,是合理的。
相比之下,抵押權的實現,銀行必須要通過法律程序來進行;而扣收借款人賬戶上的存款,則是根據貸款合同來約定進行操作,自然是后者比較簡便易行。因此,借款人一旦出現逾期貸款,那么銀行最先采取的措施一定是扣劃或者凍結借款人在本行的賬戶。
之后如果凍結并劃扣的存款不能清償貸款,銀行就會采取法律行動執行抵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