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現呆賬貸款的條件是銀行的信貸業務逾期(含展期)3年(含3年)以上未還款,那么這筆貸款記錄在征信上就會顯示為呆賬。呆賬比逾期情節更為嚴重,只要征信報告中有呆賬,銀行、金融機構等是絕對不會發放任何貸款給該用戶的。那么,呆賬貸款的條件有哪些?
按財政部有關規定列為呆賬的貸款:
【1】借款人和擔保人被依法宣告破產,進行清償后,未能還請的貸款;
【2】貸款人依法處置貸款抵押物、質押物所得價款不足補償抵押、質押貸款的部分;
【3】借款人死亡或者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的規定,宣告失蹤或宣告死亡,以其財產或遺產清償后,未能還清的貸款;
【4】借款人遭受重大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損失巨大且不能獲得補償,確實無力償還的部分成全部貸款,或者以保險清償后,未能還清的貸款;
【5】貸款本金逾期2年,貸款人向法院申請訴訟,經法院裁判后仍不能收回的貸款,或不符合上述規定的條件,但經有關部門認定,借款人成擔保人事實上已經破產、被撤銷、解散在3年以上,進行清償后,仍未能還請的貸款;
【6】借款入觸犯刑律,依法受到制裁,處理的財產不足歸還所欠貸款,又無另外債務承擔名,確認無法收回的貸款;其他經國家稅務總局批準核銷的貸款。
【7】對不符合前款規定的條件,但經有關部門認定,借款人或擔保人事實上已經破產、被撤消、解散在三年以上,進行清償后,仍未能還清的貸款。
簡單來說,呆賬貸款是指按財政部有關規定列為呆賬的貸款。也指按財政部有關規定,逾期(含展期后到期)并超過規定年限以上仍未歸還的貸款,或雖未逾期或逾期不滿規定年限但生產經營已終止、項目已停建的貸款(不含呆賬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