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石藥集團發布公告稱,于2020年5月27日,集團董事會批準可能進行人民幣股份或中國存托憑證發行并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的初步建議。建議境內發行需取決并受限于市況、股東于本公司股東大會的批準以及必要的監管批準。
根據石藥集團官微顯示,這標志著,在完成“港股+A股”的資本布局以后,石藥集團繼續利用金融杠桿,進一步向創新型高新科技資本市場借力。公告顯示,此次擬科創板上市,在扣除發行費用后,建議境內發行的募集資金初步計劃圍繞石藥集團的主營業務使用。在發行規模方面,建議境內發行項下將予發行的人民幣股份不超過緊接該發行前石藥集團已發行股份總數及此次建議境內發行項下擬發行的人民幣股份數目之和的10%等。
石藥集團還表示,截至公告之日,除本公告所披露內容之外,董事會尚未通過建議境內發行的其他方案,亦未向中國或其他任何地方的相關監管機構進行本次建議境內發行。股東和潛在投資者須注意,建議境內發行的具體方案須取得本公司董事會和股東大會的進一步批準,并獲得監管批準,其可能實行亦可能不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