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壹
小林快30,被逼婚了。
上個星期,她回家,當天晚上吃飯,她父母說:“你的小學同學小王上星期結婚了。”“你的初中同學小青上個月剛生了孩子。”“你的高中同學梅梅前幾天孩子剛好滿月。”小林嘻嘻哈哈應著,最后她媽媽把筷子往桌上重重一放,說:“就剩你了。”
于是,第二天,小林被安排相親了。
其實,她自己一點都不著急,她說30才是女人最好的年紀,有戀愛就談,沒戀愛就玩,誰規定30歲就要結婚?
可她爸媽急。鄰居的小孩,同事的小孩,這個年紀該結婚的都結婚了,沒結婚的也有對象了,就剩小林一個人單著,還悠哉游哉不當回事,真是氣死了!
其實小林媽這種心情我也能理解,可反過來想一下,小林媽是不是被時間捆綁了,順帶把小林也捆在了一起?
現在有很多人是這樣的觀念。哦,你28、29了,該結婚了;快30,該有孩子了;三十一二,趁早生二胎吧……諸如此類。
在他們眼中,人生是由時間規定的,哪個時段該做什么事,都規定好了,不執行,他們就急。
更嚴重的,這種所作所為是整個社會的現狀,這個社會,喜歡用年齡去局限女人應該做的事,去衡量女性的價值。
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