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戶存在銀行的錢,并不是想怎么用就怎么用,為什么只有銀行能吸收存款,而其他公司或個人吸收存款卻是非法吸收存款?那余額寶規模也達到了萬億的,余額寶能放貸款嗎?
商業銀行法第四十三條規定:商業銀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得從事信托投資和證券經營業務,不得向非自用不動產投資或者向非銀行金融機構和企業投資,但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這是國家賦予了銀行吸收存款的權限,但也劃定了銀行的經營范圍,銀行最主要的職能是吸收存款,發放貸款,并且明確規定發放的貸款不能流入股市,銀行所有的業務都只能是在獲得批準的經營范圍內開展,其他業務銀行不能做也不敢做。
其他公司也是這樣的,只能是在經營范圍內開展業務,其他業務無論利潤多高,也做不了。
并且不同銀行的經營范圍也是有所不同的,比如有些銀行不能經營票據業務,比如有些銀行不能開展國際業務,很多的鄉鎮銀行、信用社等就不能開展國際業務。
理財序認為,所以銀行吸收客戶的存款,只能在銀行的經營范圍內開展業務,不能用于投入股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