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本月的12日,已經有5萬名深圳市消費者,獲得了200元的“數字貨幣”紅包,并且已經有不少人在指定的羅湖區完成交易。
雖然這只是一次對數字貨幣的測試,但還是給眾多參與的消費者帶來深刻印象,大家紛紛表示使用起來非常方便。
我們來看看,數字貨幣到底和平時常用的支付寶、微信支付有什么區別。
首先,支付的本質不同。數字貨幣由央行發行,采用包括、加密技術在內的一些金融科技,使支付的環境更加安全。
而我們常用的支付寶、微信支付等,則屬于第三方支付,資金來源于所綁定的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使用時需要關聯銀行卡賬戶資金,這些資金由傳統貨幣轉換為電子形式。
其次,性質不同。數字貨幣的本質是對一部分紙幣的取代,從價值維度來看是信用貨幣,以國家信用為價值支撐,具有無限法償性。也就是說,央行數字法幣變的是技術形態,不變的是價值內涵。
但是支付寶和微信支付等電子支付工具在結算時,大多用的是商業銀行存款貨幣。而從理論上講,商業銀行本身就有破產被清算的可能性。
還有一個比較明顯的區別,在一定的金額以內數字貨幣可以實現離線支付,這點相信支付寶和微信這樣需要綁定銀行卡的支付方式就很難做到了。
至于哪種方式哪更好,我想它們最終都是服務于每個消費者,只要是適合自己的使用習慣,就是好的金融支付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