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候老年人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做法是不值得贊揚的,在拆遷戶王老太的具體分配中就能感覺出來。
其實對于老年人來說,自己養老的錢還是要留在自己手中的。最少要根據自己的年齡和身體狀況,算出在自己應該留下的錢。這部分錢最少應該包括日常的補貼花費加上醫院的住院開支。然后在此基礎上再留下一些社交費用,以及旅游休閑的經費。
拆遷是人生的一件大事,但是也有可能是自己財務得到極大增加的唯一一次機會。不可能永遠在拆遷,也不可能永遠會出現拆遷后的巨額貨幣補償。所以當拆遷之后拿到一筆巨額資產之后,要進行適當的分配。。現在將拆遷款全部分配完畢,那是最不對的行為。在此基礎上都不需要去討論是否男女平等、子女公平的問題,只要將錢全部分配出去,那就是不對的事情。
其實此時張老太應該算一算,拆遷之后自己還有多少地或者已經沒有地可以耕種了,未來每月能拿到多少養老錢(很多地方對被拆遷的老人是有著養老金發放的)?那么每個月還差多少基本生活開支,每個月需要用多少錢?自己的身體狀況如何?每月藥費開支有多少?多久有可能會住一次院?都算清楚之后,假設需要留給自己50萬。這50萬元就是自己的養老和救命錢。
那么其實拆遷戶,可以在50萬基礎上再打出30萬的冗余,留下80萬后,剩余的280萬進行分配。因為子女在拆遷的房產中都有份額,所以這一方面應該分的相對公平一些。例如每人分配60萬。還剩160萬呢,給貢獻多的孩子再多幾十萬。然后就近買一個房產進行出租,有可能花費100萬,此出租的收益歸自己所有。最后的剩余錢給困難比較多的多分點,剩下少分點。
本來一家人快快樂樂生活了大半輩子,后來就因為拆遷這點錢的分配而導致子女不和,母子不和,其實是非常不劃算的。所以每個人在面臨利益的分配時我,都要仔細想,否則引發的后果就得自己承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