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既然提出這樣的問題,說明必定對兒女是否因性別有差而心存疑慮。網友又特別提及了“農村”。在當今時代,很多地方的農村確實存在這種思維——“重男輕女”,這是“老輩子留下來的傳統”。
到底是該平分,還是給兒子?給女兒?
這里給出個人結論:財產,給到孝順子女,與子女的性別無關。
誰孝順給誰;不孝順,不給。
都孝順,兒女平分。
都不孝順,寧可捐了,誰也不給。
先說說理兒:不孝順,憑什么分?
我們舉個例子:
老人生養了一雙兒女。兒子反過來不養老人,等于兒子凈得,什么都沒付出。女兒養老人,對老人做出了回報。等到老人分財產的時候,老人說了:咱們這兒一直都是兒子傳家,財產只給兒子。女兒一分錢落不著,兒子全得。
讓兒子怎么想?原來什么都不干就能白白落下一筆財產,原來“不勞而獲”是真的!
讓女兒怎么想?養老人的事我干,最后好處全是兒子的,我提出要分財產卻還被別人指指點點說什么“養老人動機不純”、“這是你的義務”,憑什么?
這就是最終結果——為“不勞而獲”正了名,并且充分傳遞了一個信號:今后,女兒們養老人之前千萬得談好條件,否則別養。老人晚年還有依靠么?
特別強調一點:以上例子,把兒子、女兒角色互換位置,同理。
這個例子只為說明一個道理:孝順的孩子,分得老人財產,天經地義;不孝順的孩子,分得老人財產,法理不容。
老人一定要想明白,自己到底想要什么,到底是鼓勵什么更重要,還是把著那點兒早就過時的傳統不放更重要。
再說說法:法定繼承是怎么規定的?
沒有遺囑,老人百年之后按照法定繼承執行。
法定繼承有兩個基本原則——
原則上,由法定繼承人均分遺產。
原則上,贍養者多分,不贍養者不分或者少分。
第一個原則,是首先默認所有繼承人對被繼承人遺產均有繼承權。
第二個原則,是在第一個原則基礎上稍微細化了一點,可以說是對贍養的鼓勵、對真正優良的傳統的尊重。
依據上述原則辦理繼承的,家庭相安無事;但凡違背上述原則產生爭議、糾紛的,這樣的家庭關系一定不怎么樣,不管是父母與子女之間、抑或手足之間。
最后,再對一些“歪理”說說看法
有人說了:知道為什么老輩子傳統是“傳兒不傳女”么?這是有道理的!兒子生的孩子,隨自家姓;女兒是給別人家生孩子去了!女兒要是分到娘家財產,豈不是傳到了女婿家?
如果這句話是對的,對于女性來講,只有兩個結果:
安心結婚生子,別想別的,沒有任何繼承權——娘家的,歸兄弟;婆家的,歸丈夫。
但凡心有不甘的,最好的選擇就是“不婚,單著”,造就社會上一批“光棍”。
結果是對的么?結果是好的么?
有人說了:贍養是義務!子女贍養父母是法定義務,跟分不分得財產沒關系!這句話特別對,但是忽略了一個大前提——人性,公平。
子女對父母有贍養義務,不是針對某個子女的特定要求,而是對于所有子女。所以,用義務僅去要求某個子女贍養,本來就是違背法律、違背公序良俗的說辭——都違法了,還提什么義務不義務的?這是其一。
其二,人性里面有一個很重要的追求:公平。法律不都說明白了么?不公平的分配,不僅僅挑戰了法律,而且還幻想著去挑戰人性。成功,基本無可能。
所以,真心奉勸步入晚年的老年朋友們:
人至晚年,安安生生度過晚年生活,是唯一的目的;不要人為的去制造家庭矛盾,真正公平的對待子女,是為家庭做的最重要的、最后一件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