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繳費基數3746是什么水平?怎么提高繳費基數?隨社保網小編來看看。
社保繳費基數3746是最低檔次。
比如2021年濟南市的社保繳費基數下限是每月3746元,繳費上限為每月為18725元。靈活就業人員可以根據這個繳費下限和上限之間的范圍只有選擇參保地繳費檔次;在崗職工如果本人工資低于3746元的,只能按照3746元作為繳費基數,當本人工資高于18725元的,只能按照18725元作為繳費基數;當本人工資高于每月3746元以上的,只能按照本人的實際工資來作為繳費基數。每個地區的社保繳費基數有所區別,因為每個地區的經濟發展情況不同。
社保繳費基數:就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繳納社會保險的基準,具體來說就是當地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標準,在此基準之上,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再確定各自需要繳納的費用。社保繳費基數是社會平均工資的60%-300%為繳納基數。勞動者如果與用人單位之間形成了勞動關系,勞動者就能享受很多法律法定的福利待遇。
1、繳費基數上限是指,職工工資收入超過上一年省、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算術平均數300%以上的部份不計入繳費基數;
2、繳費基數下限是指,職工工資收入低于上一年省、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算術平均數60%的,以上一年省、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算術平均數的60%為繳費基數。
3、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有上下限的法定,最低不能低于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私營企業職工、個體工商戶雇工和非本市城鎮戶口職工不得低于50%,私營企業法人、股東、個體工商戶業主不得低于100%)。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六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