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9月份起將迎來養老金待遇重算和補發,目前已經進入了各地公布養老金計發基數的“熱門窗口期”,浙江也隨時會公布出來最新的養老金計發參數,那么浙江養老金計發基數是多少?浙江養老金重算補發最新消息進展如何?下面就隨社保網小編一起來看看詳情。

一、2023年浙江養老金計發基數是什么?
本年度養老金計發基數,一般為當地上一年度的社會平均工資。
最初在2005年法規基礎養老金與退休時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掛鉤。
2019年,我國為了減輕企業的社保繳費壓力,確定將社保繳費基數上下限的核定社平工資統一為“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以下簡稱為“全口徑社平工資”)。社保繳費基數降了,但養老金水平不能降,因此出現各地單獨公布養老金計發基數的過渡手段,也就是說,養老金計發基數并不完全等同于“全口徑社平工資”,但未來應該會統一為“全口徑社平工資”。
二、2023年浙江養老金計發基數及養老金重算補發最新消息:
為什么我說95%以上的浙江退休人員獲得了養老金增加額而不是100%呢?因為有一部分人確實無法參與2023年的養老金整體調整,他們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即是在2023年1月1日以后退休的。不過,這批人下半年將收獲驚喜,因為會進行養老金的二次核算,之后補發相應的差額。
浙江養老金由五部分構成,兩部分將重新核算
浙江每一位職工退休人員社保局會進行養老金核算,由五部分組成,分別是個人賬戶養老金、基礎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過渡性調節金和養老金補貼。要理解為何會二次核算并補發就要知道每一部分是如何計算,簡單介紹一下。
(1)個人賬戶養老金=退休時個人賬戶余額/計發月數
假設退休人員的個人賬戶余額為17萬元,女性退休人員50歲退休,計發月數為195,個人賬戶養老金的金額=17萬/195=871.8元。
(2)基礎養老金=(1+個人平均繳費指數)/2*當年計發基數*累計繳費年限*1%
假設退休人員的個人平均繳費指數為1.2671,累加繳費年限為29年,浙江2023年的計發基數還未公布,社保局會暫時用2022年的計發基數替代,為7437元。
基礎養老金=(1+1.2671)/2*7437*29*1%=2444.8元。
(3)過渡性養老金=當年計發基數*1997年底前平均繳費指數*1997年底前繳費年限*1.4%
過渡性養老金并不是所有退休人員都能享受的,只有在1997年年底前參加工作的人才能享受,比如,張三出生于1977年,1999年參加工作并繳費,他是沒有過渡性養老金的。
假設退休人員1997年底前平均繳費指數為1.6642,1997年底前的視同繳費年限為3年,和基礎養老金一樣,先用2022年的計發基數(7437元)核算。
過渡性養老金=1.6642*7437*3*1.4%=519.8元。
(4)過渡性調節金=基礎調節金+平均繳費指數×累計繳費年限×調節系數
浙江省的基礎調節金為每月480元,退休人員的平均繳費指數和累計繳費年限如上文所示,目前的調節系數為3,所以過渡性調節金=480+1.2671*29*3=590.2元。
(5)養老金補貼
根據浙人社(2011)22號法規,每一位浙江退休人員每月可以獲得150元的基本養老金補貼。
將五部分加一起就是社保局為這位退休人員核算的月基本養老金金額了,其每月可以領取4576.6元。
請大家注意上文中我用紅色字體標出了“當年計發基數”,涉及基礎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前文說過浙江省2023年的“當年計發基數”還未公布,社保局為了不耽誤退休人員領取養老金就先用2022年的計發基數替代,等到公布今年的基數時需要重新核算。
這就為什么要重新核算以及補發的依據,本質是因為數據沒有及時更新導致“少算”了一些,針對“少算”的部分需要進行調整并補發。
基數公布后能夠補發多少錢?
補發金額與2023年浙江的“當年計發基數”有關,涉及基礎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的重新核算,另外三部分的計算公式中沒有當年計發基數,所以不需要二次核算。
問題的關鍵變成了2023年的養老金計發基數到底為多少,目前尚未公布但我們可以根據往年數據進行推測。
浙江省的“當年計發基數”其實就是上一年浙江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換言之,2023年的計發基數是2022年的平均工資,2022年的計發基數是2021年的平均工資,2021年的計發基數是2020年的平均工資。
2022年的計發基數(2021年平均工資)為每月7473元,查詢資料可知2021年的計發基數(2020年平均工資)為79133/12=6594元,前者相對后者上漲了13.3%。
上海已經公布了2023年的養老金計發基數,同比增長6.9%,假設浙江今年的增長比例與上海相同,那么2023年的計發基數(2022年平均工資)為7989元。
有了預估數據就能重新核算基礎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了,具體如下。
2023年的當年計發基數公布后,基礎養老金=(1+1.2671)/2*7989*29*1%=2626.2元,過渡性養老金=1.6642*7989*3*1.4%=558.4元。
二次核算導致基礎養老金與過渡性養老金增加,這位退休人員每月應該領取的養老金金額增加至4796.6元,比原本每月4576.6元的養老金多出了220元。
下面需要知曉重新核算后能夠補發幾個月了。
浙江去年是在11月底、12月初更新養老金計發基數的,2021年差不多也是在這個時間段公布,所以預計今年將維持傳統依然在11月底、12月初公布新的數據。
本案例中的退休人員是在2023年3月辦理完退休手續并領取養老金的,這意味著重新核算后其能夠獲得3月至11月共計9個月的補發差額,每月增加220元,9個月補發1980元。
除了2023年12月退休的人員外所有在2023年1月至11月退休的浙江職工大概率都能獲得補發,區別是補發幾個月,退休時間越接近2023年1月補發的月份數越多,相反則越少。無論如何,浙江的退休人員可以期待起來了,希望公布的2023年“當年計發基數”高一些,這樣每月的調增金額會更多些。
三、2023年浙江養老金重算后補發多少?是怎么計算的?
各省養老金計發基數8月起陸續公布,多數地區會在8月-12月重新核算養老金,并進行差額補發,少數地區可能會延遲到次年第一季度才補發到位。
養老金有多少補發呢?首先一起來看以下看這個計算公式:
基礎養老金=養老金計發基數×(1+本人月平均繳費指數)÷2×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
養老金計發基數,新舊基數替換,則可以計算出差額。
舉個例子,如果您是2023年2月在上海退休的,個人平均繳費指數為1,繳費年限為30年,8月重算補發,補發2-7月共6個月差額,具體計算如下:
原基礎養老金=11396×(1+1)÷2×30×1%=3419元
新基礎養老金=12183×(1+1)÷2×30×1%=3655元
補發差額=(3655-3419)=236元/月×補發6個月=1416元
如果您是“退休中人”,有“視同繳費年限”,“過渡養老金”也會一并重算補發,全國通用的計算公式如下:
過渡性養老金=養老金計發基數×本人平均視同繳費指數×視同繳費年限×過渡系數(大約在1.0-1.5之間,各地不同)×1%
其中過渡系數各地不盡相同,上海過渡系數是1.2%,10年視同繳費年限,能補發多少?
原過渡性養老金 =11396×1×10×1.2×1%=1368元
新過渡性養老金 =12183×1×10×1.2×1%=1462元
補發差額=(1462-1368)=94元/月×補發6個月=564元
綜上,這個例子基礎養老金補發差額1416元,過渡性養老金補發差額564元,一共能補發1980元。
各地公布的養老金計發基數不同,個人情況也因人而已,重算補發金額也各人不同,但能確定的是,養老金計發基數肯定上調,調整金額接下來幾個月會陸續補發到位!
包括浙江在內的全國各省市養老金計發基數8月起陸續公布,多數地區會在8月-12月重新核算養老金,并進行差額補發,少數地區可能會延遲到次年第一季度才補發到位。
以上就是浙江養老金重算補發最新消息,如你對五險一金還有疑問,歡迎上社保網找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