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工傷的有關事項用人單位沒有為職工繳納工傷保險,如何處理?發生工傷就不可以申請工傷認定嗎?具體如何辦理的?隨社保網小編來看看。
如何辦理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待遇申領是很多勞動者比較關心的話題。
工傷賠償標準,即依法為受傷職工及其親屬制定的賠償項目和標準。工傷賠償項目由工傷保險基金和用人單位支付。若用人單位沒有為職工購買工傷保險,工傷保險待遇由用人單位承擔。對勞動者來說,無論用人單位是否購買工傷保險,只要能夠認定為工傷,均能享受工傷待遇。工傷待遇依據傷情程度而有所區別,部分項目的賠償金額每年都在更新。
用人單位沒有為職工繳納工傷保險,如何處理?
1.對職工來說,無論用人單位是否給自己繳納工傷保險,都可以按照正常流程做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完成上述兩步后便可通過勞動仲裁或訴訟向用人單位主張的工傷待遇。
2.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為職工繳納工傷保險,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做完后,全部工傷待遇均應由用人單位支付。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的費用,應當由用人單位償還。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保經辦機構依法追償。
3. 沒有未繳納工傷保險,由社會保險部門責令限期參加,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錢。
4. 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并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滯納金后,由工傷保險基金和用人單位依照工傷保險法規的法定支付新發生的費用。
用人單位沒有為職工繳納工傷保險,可以做工傷認定嗎?
當然可以做工傷認定。很多職工因為自身法律知識欠缺,或者受用人單位誤會導致,以為用人單位沒有給自己繳納工傷保險,就不可以做工傷認定。事實上,無論用人單位是否給受傷職工繳納工傷保險,都不影響工傷認定。只要滿足雙方確實存在勞動關系,且職工受傷符合工傷的認定條件(工傷認定條件在本文開頭已經介紹過,此處不再贅述),就可以認定工傷。
用人單位沒有為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職工就不能享受工傷待遇嗎?
并不是這樣的。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法定,工傷待遇包括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和用人單位支付的部分。如果用人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那么全部工傷待遇(包括應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應該由用人單位支付。也就是說,用人單位即使未參加工傷保險,工傷職工也享受同樣的工傷待遇,只是此時全部待遇都應當由用人單位承擔。
工傷發生后的處理流程
1. 前往參保地工傷定點醫院就醫。
2. 向社保經辦機構申請工傷認定。
3. 向勞動能力鑒定委會申請勞動能力鑒定。
4. 向社保經辦機構申領應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工傷待遇。
5. 向用人單位主張應由用人單位支付的工傷待遇。若用人單位未購買工傷保險的,所有工傷待遇都應向用人單位主張。用人單位拒絕支付,可提起勞動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