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工傷保險跨省就醫結算怎么報銷?附相關手續辦理指南,隨新社通小編來了解一下。
自2024年4月1日起,全國各省份將試點開展工傷保險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法規適用對象、結算標準以及跨省異地就醫備案如何辦理等報銷?整理如下:
跨省結算新規
自2024年4月1日起,全國各省份將試點開展工傷保險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各省份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社部門將選擇40%以內的本省地市啟動試點。試點地市符合條件的參保工傷職工,持社保卡或電子社保卡,在參保省以外的工傷保險服務協議機構住院就醫的符合的法規就醫費用可以實現直接跨省就醫結算了。
全國工傷保險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的試點地市及協議機構信息均可登錄“國家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查詢。
適用對象
法規適用于哪些人?
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的異地轉診轉院、異地長期居住、常駐異地工作的我市工傷職工可以開展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
1、參加工傷保險并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的;
2、經社會保險相關部門依法認定為工傷的,其中工傷復發的,已完成工傷復發確認;工傷康復的,已完成工傷康復確認;配置輔助器具的,已完成輔助器具配置確認;
3、沒有終結工傷保險關系的;
4、已按法定完成跨省異地就醫備案登記的。
以上異地轉診轉院是指因醫療條件所限需要轉診轉院到省外就醫;
異地長期居住是指工傷職工在省外居住半年及以上;
常駐異地工作是指工傷職工被用人單位長期派駐至省外工作。
省外工傷職工按照參保地有關法定,憑跨省異地就醫的有效備案可在我市已開通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的工傷協議機構(深圳市職業病防治院、深圳市寶安區人民醫院)按法定直接結算。
結算標準
跨省異地就醫工傷職工直接結算的醫療費、康復費,執行就醫地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工傷康復服務項目和就醫地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價格標準等有關法定。
輔助器具配置應符合參保地的相關法規法定,按照參保地輔助器具配置目錄和最高支付限額等有關法定執行,超出目錄和支付限額的,工傷保險基金不予支付。
注意:涉及第三方責任的住院工傷醫療、住院工傷康復和輔助器具配置(含更換)費用、住院期間的住院伙食費、經同意轉診的異地就醫交通食宿費等不納入直接結算范圍。
跨省異地就醫備案
申請跨省異地就醫的工傷職工,須憑以下材料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跨省異地就醫備案登記手續:
1、異地轉診轉院工傷職工:《工傷保險跨省異地就醫(康復)直接結算備案表》、參保地法定的工傷保險協議機構出具的轉診轉院建議;
2、異地長期居住(工作)工傷職工:《工傷保險跨省異地就醫(康復)直接結算備案表》、異地長期居住佐證材料或常駐異地工作佐證材料(屬異地居住人員的:本市戶籍人員提供戶籍相關材料、非本市戶籍人員提供居住證、村(居)委會證明等長期居住佐證材料;屬異地工作人員的:提供參保地工作單位派出證明、異地工作單位證明、勞動合同等);
3、異地配置輔助器具工傷職工:《工傷保險跨省異地配置輔助器具直接結算備案表》,并根據三種情形分別提供協議機構轉診轉院建議、異地長期居住或常駐異地工作佐證材料。
注意:長期居住的,備案有效期為3 年;常駐異地工作的,備案有效期根據派駐時間確定;轉診轉院的,須自完成備案登記之日起30 日內辦理入院手續。備案有效期結束后仍有跨省異地就醫需求的,需重新辦理登記備案。其中,轉診轉院的工傷職工可依據就醫地協議機構提供的轉診建議重新辦理登記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