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公積金異地貸款怎么辦理?辦理條件、材料要哪些?隨新社通小編來了解一下。
鄭州公積金可以異地貸款嗎?
辦理條件
對象
鄭州住房公積金關于異地繳存職工在鄭州購買住房時,符合申請公積金貸款條件的,可以申請鄭州住房公積金貸款。
條件
1、借款人及其配偶具有有效的身份證明;
2、已支付法定比例首付款,首付款+貸款金額=房產總價,且房款未付清;
3、借款人已連續(xù)、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近期應繳未繳不超過4個月;
4、家庭收入穩(wěn)定,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提供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認可的貸款擔保方式;
6、借款人及配偶沒有尚未還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或數額較大的債務;
辦理材料
1、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如果有)身份證復印件各2份。
2、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如果有)戶口本復印件各2份(異地繳存職工提供,本地繳存職工無需提供)。
3、借款人結(離)婚證(附相關協議書)復印件2份(凡河南省內辦理的結婚證,在鄭州市大數據平臺能夠查詢婚姻登記信息的,不再提供結婚證(部分兵官證辦理的結婚證、老舊版結婚證等無法查詢婚姻登記信息的除外))。
4、《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3份(附《合同信息備案摘要》復印件2份)。
5、首付款發(fā)票原件(二手房為資金監(jiān)管付款憑證)及復印件2份。
6、借款人用于還款的銀行卡原件及復印件1份。
注:①上述1-6項中所有復印件均需驗證原件;二代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需復印到同一張紙上; 戶口本復印件需含首頁、戶主頁和本人頁。
②非鄭州住房公積金市級繳存戶的,提供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出具的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和繳存明細記錄或提供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承諾書請在中心網站“便民服務”進行文書下載)及房管部門或不動產管理部門登記在夫妻名下的住房(含共有權房產)證明。
③購買二手房不提供第4項材料,但需提供原房產證,賣方夫妻雙方身份證、戶籍、婚姻等證明材料及《鄭州市存量房買賣合同》原件2份、首付款資金監(jiān)管憑證。以上材料復印件用A4規(guī)格紙張。
辦理流程
領表咨詢
貸款申請人到我市住房公積金營業(yè)網點咨詢、領取《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證明》,也可以通過我市住房公積金網下載。
開具證明
貸款申請人及其他需要參與貸款額度計算的職工持《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證明》到公積金繳存地管理中心辦理繳存情況證明。
核實情況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經辦人員收到申請人相關資料后,通過電話、傳真、網上查詢等方式核實申請人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情況。
開設賬戶
貸款申請人及其他需要參與額度計算的職工持《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證明》至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營業(yè)網點辦理異地貸款職工繳存戶開戶手續(xù)。
辦理貸款
具體手續(xù)與正常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手續(xù)相同。(柜員內部操作時應將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職工的職業(yè)錄入系統中的借款人資料表中的申請人職業(yè)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