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量房貸重定價周期可縮短至一個季度房貸重定價周期如何選擇比較好?
對購房貸款者,是一個好消息!取消房貸利率重定價周期最短為一年限制了,那最短的調整時間是多久的?存量房貸重定價周期可縮短至一個季度是怎么算的?
為從新規上縮小存量房貸利率與新發放貸款利率的差距,央行在前述通告中還法定,自2024年11月1日起,合同約定為浮動利率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借款人可與銀行業金融機構協商約定重定價周期。在利率重定價日,定價基準調整為最近一個月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利率重定價周期及調整方式應在貸款合同中確定。
符合條件的存量房貸借款人在與商業銀行協商調整房貸利率加點幅度的同時,也可調整重定價周期,使存量房貸利率及時反映定價基準(LPR)的變化,暢通貨幣法規傳導。
據了解,新的重定價周期可為按年、按半年、按季度等,而此前均為一年,且大部分為1月1日,這就導致在一年內LPR下調導致的利率調整需要等待1年后才能享受到。
房貸重定價周期多了3種選擇
此前房貸利率重定價日一般為每年的1月1日,或者房貸發放之日。在利率重定價日,定價基準調整為最近一個月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也就是說,由于LPR一年僅能調整一次,因此即便在1年時間內,5年期以上LPR多次下調,房貸借款人也要等到次年的重定價日,才可享受到LPR下調帶來的好處。
此次多家銀行的通告確定了重定價周期的時間,即存量房貸客戶可申請調整重定價周期,選擇按3個月、6個月、12個月重定價。也就是說,最短可將重定價周期縮短至3個月。
具體而言,存量房貸調整重定價周期后,原貸款合同為每年1月1日重定價的,以調整后重定價周期確定的對應月份的1日為重定價日;以貸款發放日對月對日重定價的,以調整后重定價周期和貸款發放日期確定的對應日期為重定價日。
重定價周期怎么選更合適
值得注意的是,各銀行均法定貸款存續期內僅可調整一次重定價周期,選完就無法再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