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高利貸是一個很恐怖的事情,一旦陷入高利貸泥潭之后會遇到各種麻煩,甚至有人為此還付出了沉重的代價。
實際上大家都知道高利貸不是個好東西,但為什么還有很多人爭先恐后的去借高利貸,而高利貸一直能夠生生不息屢禁不止呢?
我們在信貸行業工作多年,接觸過的客戶也有很多,從我自身所見所聞來看,我認為高利貸之所以存在有3個非常重要的原因,一個是金融市場的不完善,第2個是信息的不透明,第3個是法律懲罰不夠嚴。
首先是金融市場的不完善導致了高利貸的誕生。
目前我國是世界上第一大人口國,第二大經濟主體,無論是個人金融活動還是企業主體經營活動都非常活躍。但是相對于我國龐大的人口和龐大的市場來說,目前我國的金融市場規模是比較小的,比如目前我國銀行業法人機構只有4000多家,全國只有20多萬個銀行網點。再加上一些有牌照的小額貸款公司和典當行以及其他貸款機構,全國正規的貸款機構估計也就1萬多家。
這個規模是遠遠不能滿足我國龐大的資金需求市場的,所以才催生出了各種各樣沒有牌照的貸款機構,比如小額信用貸款,融資服務公司,P2P,,網絡貸款,民間高利貸等等。
也正因為市場資金需求比較旺盛,而提供貸款的正規機構太少,所以讓銀行等正規金融機構有很大的選擇空間,他們一般只選擇那些有資產或者是職業比較優質的客戶放款,對于那些無資產或者是工作一般的人來說,銀行一般都不會放款。這就導致很多客戶只能向其他金融機構借錢,但是其他金融機構也并非說你想借就可以借,他們同樣會對申請人有很高的要求。
所以對那些條件一般的人來說,他們沒法從正規的金融機構貸的款,只能被迫去找那些利息更高的民間高利貸。
假如我國的金融市場足夠發達,能夠提供正規貸款的金融機構很多,貸款機構之間的競爭更加激烈,那么這些機構對用戶的條件要求會適當的放低,這樣就會有更多的人可以從正規的金融機構拿到錢,就不會去借那些利息很高的高利貸。
其次,信息的不透明讓高利貸得以繼續存在和發展。
從我們所接觸的很多客戶來看,很多人之所以去借高利貸,并非他們自身條件不好,我們經常看到很多有房有車的人,同樣會去借高利貸。那為什么這些條件很好的人還會去借高利貸呢?原因很簡單,因為他們急用錢,但是找不到合適的貸款機構。
大家都知道,正常情況下去銀行申請貸款,從申請到批款至少需要半個月以上的時間,而很多企業主在幾天之內就支付某一個款項。但是對于很多人來說,在他們的認識當中,除了銀行之外,貌似就沒有其他借款渠道了,所以當銀行滿足不了他們的需求的時候,他們就只能轉向一些民間高利貸。
之所以出現這種情況,我認為有一個很大的原因就是市場信息不透明。事實上,目前除了銀行之外,社會上也有一些正規的貸款機構,這些貸款機構放款要比銀行快很多,有些小額貸款公司1~3天就可以放款了,而且利息明顯要比高利貸低很多,但為什么急用錢的人不選擇這些小額貸款公司而去借高利貸呢?因為他們不知道這些小貸款公司的存在。
所以目前很多人去借高利貸,有一個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信息不是透明,就是他們對金融市場了解太少。
最后,法律懲罰不夠嚴讓高利貸屢禁不止。
高利貸雖然不違法,但是肯定是違規的,因為高利貸的存在對我國的金融市場造成了很大的混亂,嚴重的還會影響借款人財產和人身安全,比如我們就經常在網上看到一些暴力催收的新聞。
雖然根據我國最高法院的法律解釋文件,民間借貸年化利率超過36%的部分明確不受到法律的保護,但是目前市場上還有很多年化利率超過36%的貸款,甚至有些貸款年化利率可以達到300%以上,這個是高利貸中的高利貸了。
對于這些高利貸行為,我國監管部門也多次出臺相關政策進行整頓,那為什么這些高利貸仍然屢禁不止呢?
我覺得這里面有一個重要原因是法律上不完善。從法律的角度來看,高利貸并不是違法行為,只有高利貸在催收過程當中出現暴力催收才構成違法行為,這導致很多借高利貸的機構肆無忌憚,因為只要他們不出現明顯的違法犯罪活動,那利率再高也不會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他們可以肆無忌憚的收取高利息。
假如我國法律有相關的規定年化利率超過36%的放貸行為屬于違法犯罪活動,我相信目前市場上至少有80%的高利貸都要滅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