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房價真跌了一半,那些房奴該還錢的還錢,該履行責任的繼續履行責任,不能說房價跌一半,房奴可以不還房貸,不履行責任,這種做法不可取。
因為自從房奴跟銀行簽訂貸款合同的之日起,就已經確定了債權債務的關系。即使購買的這套房,房價跌一半了,房奴自行承擔債務,自行承擔房價下跌的風險,不能把房價下跌一半的黑鍋算銀行頭上,銀行也絕對不背這個鍋。
舉例子
某房奴購買一套100萬的房子,首付30萬,向銀行貸款70萬;等待貸款批下來后,房價突然暴跌一半,這套房子市價只有50萬了。
這個時候房奴依舊是欠銀行70萬元,并不會由于房價下跌一半后,房奴欠銀行的貸款也會減半,變成35萬欠款,這是絕對不可能的事,房奴依舊老老實實的向銀行還貸款70萬。
通過上面的例子可以告訴我們答案,房價跌一半后,房奴該怎么辦?
第一,房奴繼續承擔這筆債務,履行債務人還錢的責任。
意思就是貸款時候欠銀行70萬,貸款依舊要還70萬,少一分錢都不行,繼續還房貸即可。
第二,假如房奴違約不還房貸,銀行有權把房子進行拍賣還債。
原先這套房子值100萬,由于房價下跌一半后,這套房子只值50萬,但銀行拍賣價最終是40萬成交。
銀行會把這40萬元直接扣掉還債,房奴還倒欠銀行30萬元,并且這套房子屬于別人的,還倒欠一筆債務。
第三,銀行把房子拍賣后,房奴還倒欠銀行30萬,這筆債務依舊會算在房奴頭上。
如果房奴拒絕還款,銀行直接起訴房奴,通過法律途徑強制執行還債。
第四,假如銀行把房奴起訴,房奴不拒絕履行法院判決書,將會被列為失信人員,房奴將會進入征信黑名單。
即使被列為失信人員,這筆債務同樣還是要還的,銀行的錢同樣一分不少,連本帶息的還完為止。
房價下跌與銀行欠款沒有絲毫關聯
有句話這樣說的,欠債還錢天經地義,既然房奴向銀行貸款了,房奴是必須要把這筆貸款還上。
房價是由市場來決定的,并非是由銀行來決定的;而且房價漲跌跟銀行貸款根本沒有任何關聯。
最典型的例子,即使房奴買的這套房,房價出現暴漲,價值100萬的房子變成300萬,銀行欠款依舊只是70萬,房價上漲帶來的盈利歸購房人所有,與銀行無關。
同樣的道理,房價下跌一半,這個房價下跌出現的損失,同樣由購房人自行承擔,跟銀行同樣沒有絲毫關系,該還錢分繼續還錢。
總之還是那句話,自從房奴與銀行簽訂貸款合同之日起,房奴與銀行確定了債權債務的關系,房子是屬于貸款人的,欠款也是屬于貸款人的。
既然房子和貸款都是貸款人所有,房價的漲跌必然也是由購房人自行承擔,對銀行債務不掛鉤,不管房價漲跌,這筆銀行債務不會發生增減,依舊會根據貸款合同履行還款,只有這樣你好我好大家都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