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是男朋友,并不是你什么有血緣關系的人,對方要借你30萬,最好不要給。自己有血緣關系的,一次借幾十萬,最后都有不還的,別說是男朋友了。今天他是你的男朋友,借了你的錢,明天說不定就成了別人的男朋友,或者老公了,賴著不還錢,你去咬他兩口。
曾經在法律節目中聽到過一個案例。某地一女子,三十二歲,在網絡平臺征婚,認識了一個三十九歲的男子。兩人聊了一個多月,見面后就住在一起了。
開始男子說他需要五六萬元做周轉,女子就給了男子六萬元。半年后,男子說他搞裝修,提前備料需要20萬元,女子把自己家里放的20萬元給了男子。
因為女子自己開店做生意,手里有錢,所以,這也許就是男子騙女子錢的主要原因。
女子前前后后總共給了男子30萬元,當女子知道自己懷孕了,準備給男子說明,然后結婚的時候,女子接到一個女人打來的電話,罵她是不要臉的第三者,這時候女子才知道自己被騙了。跟她戀愛的男子不僅有老婆,而且還有兩個孩子。
女子問男子要錢,男子不給,女子報警。派出所出警后,男子被叫去問話。男子卻對警察說他沒有拿女子的錢,之所以給女子寫欠條,是因為女子用懷孕逼他寫的欠條。
女子報警幾次,問題都沒有得到處理,錢也要不回來,所以,女子咨詢律師,想知道自己如果起訴到法院,法官會不會支持她。
律師了解了詳細情況后告訴女子,你的六萬元雖然有微信轉賬記錄,但是你是以贈予的名義給的,沒法再要回來。二十萬現金,雖然現在有欠條,但是對方不承認,說是你逼著寫的,她沒有拿你的錢,你既沒有轉賬記錄,也不可能有銀行流水單,所以,更沒辦法要回了。
你們說說這個女人虧不虧,自己辛苦做生意賺的錢,也許都舍不得給自己的父母花,就這樣白白送給一個渣男,還被懷孕。未婚先孕,不知道以后該怎么辦。
總之,你的閨蜜說得對,好男人不管女人借錢。還是朋友關系就問女友借錢的男人,一定是靠不住的男人。所以,最好不借,對方不開心了就分手吧,不要一棵樹上吊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