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要綜合判斷。前提是要以你的房產價值來衡量,如果房產市值已經低于貸款和欠賬的總數,其實繼續還房貸已經沒有意義。反之,則要繼續還房貸,然后抓緊賣房。
其他債務逾期,其本質是和房貸逾期是一樣的。處理的結果,也是一樣的,無非就是債權人(或銀行)起訴,然后法院查封你的財產。不要以為其他債權人無權查封你的按揭房,按揭只是抵押了房產,財產所有權還是你的,其他債權人一樣有權查封,只不過在處理債務時受償順序在銀行之后。一旦房產被查封,即使你正常還貸,銀行還是會來要求提前還款,這是按揭合同上明確有條款約定的。
所以,理性分析問題,把你現在的債務情況做個梳理,才能做出正確的選擇。
如果認為房產價值已經不足以再償還包括銀行貸款在內的債務(注:這個債務指的是不可協商,也不存在爭議的債務),那就放棄繼續還貸吧!——連吃飯的錢都困難了,還要房子干嘛?死撐著只會讓債務越滾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