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8-19 10:01:12 來源:網絡投稿
這種銀行因為財大氣粗,所以可以居高臨下,頤指氣使,還可以造就一批甩鍋高手,這要感謝長期的嬌生慣養!沒有擔當和責任的銀行,不知贏得客戶的是怎樣的口碑?
銀行的錯至少兩個方面:
1.不應該讓客戶送上門來,而應該主動上門取回,因為是自己的工作失誤。本來,作為一個工作人員在工作中出現失誤在所難免,用不上過多指責。但是,當出現失誤后的處理方式就需要講究了。作為客戶來說,也許并不知道取款操作成存款了,而且已經到外地,沒有事去外地干嘛?外逃嗎?而銀行的要求卻是立刻、馬上,甚至責令必須當天送回!請問這是誰的規定?誰給你的權利?依照哪條哪款?客戶又有什么義務放下自己的事,專門給你送錢呢?假如在外省,是否當天必須要坐飛機送回?說這些話,并不是你無知,只能證明你比別人臉更厚,僅此而已。
2.把客戶說成不當得利,至少是對客戶的不尊重,嚴重點就是人格侮辱。什么是不當得利?民法通則規定,沒有合法根據取得不當利益,拒不歸還,造成他人損失的,才能定性為不當得利,知道嗎?銀行打電話給客戶,是客戶否認有此事?還是拒不歸還了?構成要件缺失,何來的不當得利?這口才也太拙了。
當然咯,出了這樣的一個情況的話,我們還應該是以一種什么樣的方式和方法來看待和處理,這個本身也是一個方面的問題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