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8-19 10:01:12 來源:網絡投稿
到民生銀行取六千元,結果柜員工作不認真當成了存六千,一出一進,形成一萬兩千元的損失。對于客戶來說,如果拿著這筆錢拒不歸還,確實屬于不當得利,一旦走上法庭必然敗訴。對于銀行柜員來說,自己的工作失誤如果不能追回這筆錢,則需要自己承擔損失。
作為一個誠實的人,一個講法律的人,一個道德高尚的人,不屬于自己的錢不能要,這筆錢是一定要還的。
但是具體怎么還,何時還,這就需要認真研究了。
銀行當大爺當的太久了,多年來不思進取,服務意識淡薄。明明有七八個窗口,在人多的時候卻只開兩三個。VIP中P窗口空空蕩蕩,也不看滿大廳坐等辦業務的普通儲戶。至于銀行存款不翼而飛,存款變成保險的事情更是屢見不鮮。
就以涉事柜員來說,自己出現了工作失誤,不認真向儲戶道歉,友好溝通,反而恐嚇威脅,頤指氣使,態度極為傲慢無禮,簡直是叔叔可忍嬸嬸不可忍。
錢是一定要還的,態度要鮮明,這是基本原則不能動搖,這一點上法律也會站在你這一方。
所以說對于這樣的一個情況來說的話,銀行的這一系列的問題其實有的都不是一天兩天的了,這個是我們所有人都清楚的一件事,但是就是因為如此,似乎才給了銀行的工作人員喝一些別有用心的人以一定的可乘之機了,難道會所不是這樣的一個情況的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