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給是什么意思。那你的意思都談了四年,對方應該分文不取,還是應該倒找你十萬。
問這個問題的人首先就有問題。
其一彩禮問題我國自古有之。是對女方的基本尊重也是結婚的誠意。如果你不想給,可以考慮去女方家入贅,生的孩子隨女方,照顧女方父母。說不定女方不僅不要彩禮。還找你十萬。
其二,彩禮很多地方就是一個過場,很多父母最后轉一圈還是會把錢給到女方,帶走。如果婚后你們感情好,這個錢自然也是小家庭花,如果不好,那起碼也是給女方一個基本保障。
我們那邊六七年前結婚彩禮都10-15萬了。
當然各個地方彩禮數額也都不一樣,比如廣東潮汕等地,彩禮9999-38888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