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許擺地攤,確實會對高價的門面房形成打擊。
擺地攤幾乎是成本最低的創業方式了,三五百元就可以起步,成本更多是人工成本。如此一來,在跟門面房的競爭中,地攤首先就占據了成本優勢,同樣的商品售價就會明顯低出不少。
以海鮮和水果為例,路邊攤的價格往往明顯低于門店銷售價格,一斤差出一元以上都很正常。如果品質差不多,消費者自然就會選擇以腳投票,哪里實惠去哪里。
競爭是市場經濟的表現,也是進步的源泉。
擺地攤能獲得生意,經營門面房的商家當然也可以把攤位擺出來,同臺競技。與地攤相比,商鋪的銷售品類更加齊全,商品更加高端,還不受天氣影響,同樣有著自身優勢。
一些門面房租金過高,商戶掙的錢大多給了房東。當發現擺地攤利潤更高時,自然也可以放棄租房,直接擺地攤。如此一來,房東就要重新找租客,或者降低租金,慢慢就能讓租金水平降到更合理的水平。
當下允許擺地攤是為了增加就業,創造更多的就業崗位。如果國內經濟快速復蘇,就業穩定,那么也許一兩年后又會限制擺地攤,這是地攤經濟最大的不確定性。
此外,一些城市還出現轉租攤位的情況。低價拿到好位置的地攤,然后高價轉租,輕松牟利,一個攤位居然每月要兩三千元。
成都作為地攤經濟的先行者,取得了優異的成績,短時間解決了近10萬人的就業。但是其他城市的實施未必有這么順利,一不小心又會有一批關系戶們拿到眾多優質攤位,輕輕松松當上“二房東”謀取暴利。
當下門面房已經嚴重過剩,前有電商沖擊,后有地攤夾擊,面對高昂的房租,前景確實堪憂。正所謂不破不立,市場具有自我調節能力,不賺錢的實體店主也會另謀出路,擺地攤也會是選擇之一,門面房租不出去的房東也會降價出租,最終達到新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