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全面理解這個問題,我們首先要搞清楚第一個問題:錢是什么?
錢是一種名義資產
自從紙幣時代開始后,錢本身是沒有價值的,錢的真正價值在于其以政權信用為基礎所具備的購買力,簡單來說就是:錢可以買東西。
其實這個也不難理解,在金銀貨幣時代,金銀作為稀有金屬,本身就具有價值,在被政權賦予貨幣屬性的時候,也就具備了我們通常所謂的“錢”的作用,但是在紙幣時代,錢本身只是一張經過特殊處理的“紙”,其本身毫無價值。在政權混亂的時代,錢的價值被無限弱化,學過中國史的就知道,在最嚴重的通貨膨脹時期,當時國民政府的法幣基本等同于紙。當時的老百姓基本上都手上的錢兌換成了黃金或者其他資產。
這么看的話,錢就是一種名義資產,而像黃金、房產、糧食等就屬于實際資產。如果你的錢未變成實際資產,在某種特定時刻,錢是無價值的,就像我們老百姓常說的那句話:錢用出去了才是錢,不然就是紙。
在理解了錢的基本內涵后,我們接下來需要思考的一個關鍵問題:國家若給全民發錢,錢從哪來?
熟悉國家金融貨幣政策的應該都知道,國家層面的財政支出,錢的來源無非就兩個:從財政預算(也就是國庫)出或者央行印。
前面已經提到,錢只是一種名義資產,全民發錢能不能起到幫扶作用,關鍵在于你的錢能不能增加你的實際資產,簡單來說就是:給你發錢后,你能買到更多的東西嗎?
那么也就是說國家發出這筆錢的來源,決定著民眾獲得這筆錢的最終經濟效益。
用財政預算發錢才是真心實意
前面都說了,錢只是一種名義資產,錢多的人意味著你可支配的實際財產就多,反之亦然。在錢的總數相對固定的時候,錢的轉移也就意味著可支配實際財產的轉移。
就拿一個國家來說,錢的擁有方我們可以分為兩類:國家和民間。如果國家把自己口袋(也就是國庫)里的錢發給民眾,那么也就意味著,國家把自己可支配的財產轉移給了民眾。
比如澳門就一直有給民眾發錢的傳統,2020年給每個老百姓就發了10000元,這錢是澳門政府財政盈余,也就是澳門政府把其本來可支配的實際財產權分給了澳門的老百姓,老百姓拿著錢可以去多吃幾頓好的,又或者添置點家具,這樣的全民發錢當然可以給老百姓帶來真金白銀的好處。
如果是央行印錢那就是耍流氓了
這個其實不難理解,錢是名義資產,而實際資產在一定時期內是相對固定的。就比如,你現在拿著錢去超市,而超市的供應基本每天都是差不多的,哪怕你再有錢,你最多也就把超市的豬肉買光,別人不可能憑空給你變出豬肉來。
從國家層面看這個問題,其實也差不多,發錢要解決的根本問題是能不能實現實際資產支配權的轉移,如果是央行印錢發給老百姓的話,是很難實現這個目標的。
一個池塘里就三條魚,如果三個人每個人手里都是一塊錢,那么也就意味著每個人都有一條魚的資產,如果現在每個人手里都是10塊錢,看似錢變多了,但你能支配的也還是一條魚。
其實,我們反過來想一想就明白了,如果通過發錢能讓老百姓過上好日子,非洲人早就奔小康了。
當然,在這有一個例外,那就是MG,MG給民眾發錢就是直接印美元,因為美元的世界貨幣屬性,MG人可以在全世界買東西。
所以,全民發錢這件事,關鍵看錢是怎么來的,如果是國家財政支出這筆錢,那就非常美好了,若是直接拉黑印鈔機,那全民發錢真等于沒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