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歲那年,個人還有近1000元/月的房貸
這一年是2004年,存款不到2萬,貸款是12萬。
我在某個上市公司的異地孫公司做財務經理,每月發到手的錢3000出頭,這個錢還是在03年考完會計師中級后漲到的。個人在異地生活費+每周一次往返合計大約需要1000多元,媳婦發到手1500元左右,每月還著近1000元的貸款后和家庭的日常生活,每月所剩無幾了。此時,貸款已經還了3年多了,貸款總額12萬多,手里有點存款,具體多少,記不清了,但應該不夠還貸款的零頭2萬。當時貸款協議中約定,可以提前還款,每次提前還款至少是6月以上的還款額。
這一年孩子出生了,在孩子出生前購買了2個空調,以及日常生活,媳婦的生育津貼1萬多元被一個遠房親戚借走了,到現在也沒還,呵呵。這一年,反正過得比較緊張。盡管生活很緊張,除了兩地分居,但感覺還是比較幸福的,初為人父,家庭和睦,工作還算順利。
30歲這年,有兩個人向我們借錢
一個是上述的親戚,另一個是老鄉的前妻。離婚后,他們的孩子歸了老鄉的前妻,老鄉的前妻在一個學校當老師。
孩子出生前的有一天,接到老鄉前妻的電話,說她要讀在職研究生,向我借2萬元。當時手里就一萬多元,還要孩子出生前后備用,就說手里錢不夠,也確實不夠,就婉拒了。以前,因為老鄉,盡管他們離了婚,但都是有聯系的。自從這次借款沒借之后,電話也不接了,短信也不回了。直到這年的春節,我給她母親打電話拜年(離婚后她母親就和其一起生活),她母親讓接電話,她說忙就讓她母親掛了。我這才意識到,人家不愿和我們來往了。以后,也就沒聯系了,直到現在。期間,看到一篇她在齊魯晚報征婚的軟文,以后就沒消息了。
唉,題主,你這個提問,一下讓我回想起30歲那年的一些片段和回憶。總的來講,盡管幾乎沒存款,但個人對30歲那年的生活還是滿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