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停交社保對于企業和法人會有什么樣的處罰?首先,作為企業單位來講,如果說沒有嚴格的按照員工勞動合同關系存續期間的時間來繳納個人社保,那么對于企業單位來說,確實是要承擔一定的法律風險,那么這個法律風險主要就是來源于員工通過勞動監察大隊舉報,然后這樣一來的話,那么他很有可能就要受到勞動監察大隊的處罰了。
所以說嚴格的執行員工本人的基本社保是企業單位應盡的責任,當然這也是法律明確規定的,在勞動合同法中有著明確的規定,就是企業單位和員工建立勞動合同之日起30日內,就應該依法為自己的員工交納社保,所以交納社保作為一個企業單位來講是他的責任和義務,所以不繳納社保很明顯要帶來一些不良的后果,也許就是所謂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