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視同繳費年限,就是我們在民辦教師期間的工齡都可以被正常的認定為視同繳費年限,但是前提條件是必須將自己民辦教師身份轉辦成為公辦教師身份以后才可以正常的認定,因為雖然說絕大多數的這個民辦教師都可以轉辦成為公辦教師,但是有少部分民辦教師,實際上就是以辭退的形式來落實這個民辦教師的身份,那么如果說你是被辭退的,沒有轉成公辦教師,相應的工齡也就無法來認定了。
因為本身很多民辦教師期間,他實際上沒有所謂的事業編制的這個相關待遇,但是他只要按著民辦教師工作過,那么每一年的工作經歷都可以認定為視同繳費年限,也就是我們今天事業單位,新的計算辦法來計算2014年10月份之前的計算方式,認定視同繳費年限,那么最終自己養老金的待遇,包括退休以后的各項待遇,都不會受到任何的影響。
實際上民辦教師轉辦成為公辦教師,在上個世紀90年代末的時候已經全面進行解決了,那么到今天為止,基本上所有的教師都會擁有事業編制,這是一個必然的趨勢,所以說之前曾經是民辦教師的這部分群體,那么完全不必要擔心,只要是你現在是公辦教師具有事業編制,那么之前以民辦教師工作的這段年限,都可以正常的認定,視同繳費工齡,那么最終養老金的待遇也不會受到絲毫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