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單位的參保員工,個人能選擇繳社保檔次嗎?單位又不同意怎么辦?下面談談本人對此問題的認知與看法,歡迎廣大讀者和網友朋友批評指正,互動切磋。
我認為,與靈活就業人員可以自主選擇個人的社保繳費基數不同,有單位的參保員工,是不能、也不允許個人自由選擇繳費基數或繳費檔次的。對此問題,國家是有明確的政策規定的,是必須切實貫徹執行的。也就是說,有單位的參保員工,是不能自由選擇個人的繳費基數的,這是不以人們的主觀意志為轉移的。
總而言之,根據現行有關政策與法律規定,有單位的參保員工,應該而且必須按照本人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作為本人法定的參保繳費基數或繳費檔次。這個政策規定,與靈活就業人員可以自主選擇本人的繳費基數或繳費檔位,是大相竟庭的。可見,有單位的參保員工,是不能夠按照靈活就業人員的繳費辦法與規矩辦事的,如果允許有單位的員工各行其事,那單位參保非亂套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