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貸款對象有哪些?貸款條件、貸款年限是多久?住房公積金貸款范圍包括哪些?隨社保網小編來了解一下。
所謂住房公積金是企業、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備金。由于每一個地區都有各自的住房公積金相關法規,因此每個地區的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都有所差異。
1.貸款對象
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對象為借款申請人及配偶在本中心和其他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無貸款記錄或僅有一次貸款記錄,且貸款已還清。{夫妻合并計算貸款次數(含婚前、婚后、離異)
2.貸款條件
借款人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借款申請人設立住房公積金賬戶6個月(含6個月)以上,申請貸款前6個月連續逐月、足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借款申請人離異時間滿一年(離婚證、調解書或判決書生效之日起一年);信用良好,收入穩定,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借款申請人有符合的法規購買(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合同、協議以及有關部門批準的證明文書;未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具有管理中心認可的擔保方式,同意管理中心法定的貸款償還方式;法律、法規和規章法定的其他條件。
3.貸款時限
購買商品房,以《商品房預售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內為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有效時限。
購買二手房以及拍賣類住房以《不動產權證》登記確權之日起一年內為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有效時限。
購買單位集資建房(統建房),以《購房協議》簽訂之日起一年內為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有效時限。
購買單位房改房以《單位出售公有住房審批表》審批時間一年內為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有效時限。
建造自住住房的以《用地批準書》簽發之日起一年內為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的有效時限。
翻建自住住房的以《建設用地工程規劃許可證》簽發之日起一年內為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有效時限。
大修自住住房的以《危房鑒定書》簽發之日起一年內為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有效時限。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法規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法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法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