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答案,40多萬元不是一個小數字,借錢去給妻弟還賭債,是一定不能借的。
俗話說救急不救窮,急也分很多種情況。因沾染黃賭毒欠下巨債,均不可幫,除非自己的親兒子沒辦法。
一個家庭往往幼子不成器的情況更多,這都是溺愛的結果。
賭博跟吸毒差不多,戒除很難,隨時可能復發。更不用說人以群分,品行不好更容易結交狐朋狗友,即使下定決心戒賭,有人一聲招呼就能小馬奔騰撒著歡就去了。
這個問題的核心一個是你老婆的意見,一個則是要出去借錢幫著還賭債。
妻子偏向自己的親弟弟,而不顧慮自己的家庭,這是缺乏責任心的體現。妻弟發展到欠下40萬賭債顯然也有妻子的功勞。
既然需要出去借錢,顯然家里沒礦,也是拿不出這么大一筆錢的。實際上,能一下子拿出40萬元的家庭,百里挑一,除非把房子賣了。
如今賺錢越來越難,如果不是吃公家飯還有失業的風險。在民營企業上班的話,不要說50歲了,45歲也許就不要你來了。上有老下有小,孩子要上學,將來結婚也要家里幫扶,人到中年還要攢錢養老,花錢的地方實在太多。
把家庭的積蓄都放到一個賭徒身上,本身就是一個豪賭,一個注定肉包打狗的過程。
賭博負債不是生病欠錢,跟妻子好好講講道理,表明觀點和立場,讓她死了這份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