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你還缺朋友嗎?我想和你交個朋友。
首先,你朋友就是個坑貨。
你好心好意借給他錢,他跑了,這哪是朋友啊,這就是專門坑你的,他當初借錢的時候就沒想著還。只能說你交友不慎。
這種人一定要遠離,他們在利用你的愛心來欺騙你。
第二、從債務角度來說。
你作為借貸人,借的網貸,人家才不管你是如何使用這筆錢了,人家肯定和你要錢,因為你就是簽合同的那個債務人,人家不管你朋友跑沒跑的事兒。
這筆錢你還定了,即使你沒錢,你也得想辦法,要不然就讓催收的不斷地給你打電話,煩死你。
第三、如果你的錢確實借給你朋友了。
所有的債務關系都需要有證據,你如果把錢借給你朋友了,你們之間是不是有轉賬記錄或者借條之類的證明材料。
既然他現在玩兒失蹤,你抓緊時間起訴,保全他的財產,如果他名下什么都沒有,那你也起訴,讓這個事情進入到法律的進程,千萬別期望著他良心發現回來還你的錢,這種可能性幾乎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