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證監會就《公開募集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流動性風險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正式對外公開征求意見,其中為了防止基金投資過于集中某些個股而造成流動性風險,《征求意見稿》對基金持有流通股比例進行了限制。
針對新規,記者根據2016年基金年報數據統計發現,當前共有9只個股的基金持股比例超過標準。業內人士分析認為,該規定對于受到單一基金公司集中持有的中小創個股影響較大。
激進公司或受到限制
據悉,《征求意見稿》在原有基金 雙十限定 投資限制的基礎上,要求同一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公募基金持有單一上市公司流通股的比例不得超過15%;同時,同一管理人所管理的全部投資組合(含公募基金和專戶等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流通股的比例不得超過30%。
而 雙十限定 即一只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的總市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0%;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股權不得超過總股本的10%。
記者了解到,該規定是出于對市場流動性風險的控制,擔心會產生由于股權過于集中而產生的流動性風險。但是隨著市場的演變,雖然基金投資滿足 雙十限定 ,但仍然存在集中持股的現象。
業內人士表示,由于 雙十限定 是以上市公司總股本為基準計算,而在我國現有發行制度下,由于主要股東限售等原因,導致上市公司的總股本與流通 股本差異較大,也使得基金運作雖未違反 雙十限定 ,但一家基金公司旗下多只基金抱團持股且占上市公司流通股比例較高的現象并不少見。只要個股流通股本占 總股本比例較低,該股就有被基金抱團控盤的風險。而《征求意見稿》則進一步增加了對流通股比例的限制,也就是防止公募基金出現持有上市公司股權過于集中而 無法及時套現的流動性風險。
據業內人士分析,當前由于各家基金公司的投資風格不一,上述規定會對一些較為激進的基金公司造成較大影響,而對一些投資風格較為穩健的基金公司影響不大。
記者了解到,當前,各家基金公司內部都正在就《征求意見稿》進行探討,有基金公司表示本月內將會就有關建議反饋給監管部門。同時,各地監管部門 也在組織基金公司分組聯動參與討論,對《征求意見稿》進行座談。 尤其是監察稽核部和IT部的同事,對新規定的落地十分關注,不少公司的IT部人士都有參 會。 一基金公司人士表示, 不過,一般征求意見稿和最終落地的規定出入不會太大。 (來源:南^方^財^富^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