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來,就讓我們一起來了解下投資者在參與交易時需要注意的事項吧!
可以看到,根據修訂后的《實施細則》,債券質押式回購交易的交易時間延長了半個小時,其收盤時間由原來的15:00延長至15:30。
修訂后,該項業務的開盤集合競價時間為每個交易日的9:15-9:25,連續競價的交易時間為9:30-11:30、13:00-15:30(滬市)、13:00-15:27(深市)。
此次《實施細則》的修訂僅針對債券質押式回購的交易時間,其他包括委托、申報、競價原則和行情發布等在內的制度安排均與原來保持一致。
在這兒,提示各位投資者,新增交易時間也不會對交易連續性產生影響,投資者可仍然按照原有交易習慣或模式參與回購交易。
交易時間的延長目前只針對上交所債券質押式回購產品,不涉及股票、債券或基金等其他證券產品的競價交易時間調整,即投資者可在其他證券產品競價交易閉市后繼續參與質押式回購交易,有效提升流動資金管理的經濟性。
一是有利于擴大和穩定回購資金供給。延長回購交易時間將有利于投資者參與回購市場交易,提升資金供給規模,資金供給方亦將有更多時間進行決策并實施交易,預計流動性供給也將更為平穩,可在一定程度上緩解回購融資資金緊張問題,起到防范回購流動性風險的積極作用。
二是有利于提升市場機構資金管理效能。延長回購交易時間將為回購交易雙方提供更充裕的時間窗口并創造更多交易機會,便于融資方統籌安排在各市場的資金需求配比,擴展市場機構進行流動性管理的空間。